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张凡)规范司法活动开展以来,略阳县检察院侦监科积极规范办案六环节,全力强化办案质量,努力提升规范化办案水平,力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规范受案审查环节。加强提请逮捕案件的受案材料审查,发现法律文书等环节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及时通报提请单位补充、改正。
规范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环节。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程序,做到每案必讯问,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告知被讯问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对案件中存有疑问的证据必须严格审查,必要时要实地核查,或者通知侦查人员对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证明。
规范听取辩护意见环节。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的,承办人应当认真听取,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规范引导侦查取证环节。对于重大案件要第一时间指派有经验的干警及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确证,并对取证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环节。对已经做出批捕决定的案件应当积极跟踪,对已经没有必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主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规范不批捕案件说理环节。对做出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承办人应当及时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说明不捕理由,耐心释法说理,争取相关当事人的理解,减少对立情绪。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