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田刚锋)近期,南郑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针对侦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探索开展“动态监督”确保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规范化。
一是注重捕前监督。结合“捕诉联动”工作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对暴力致人死亡的死刑案件要求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查与首次讯问,引导取证,及时收集、固定重要证据,审查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深入细致的提审,严把案件质量关,防止出现冤假错案。
二是加强捕中监督。在审查批捕环节着重审查是否存在漏捕、有无侦查人员违法、违纪及不当“另案处理”现象,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责令侦查机关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立即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
三是深化捕后监督。为履行好修订后刑诉法新增侦查监督职能,定期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另案处理”人员进行跟踪监督,逐人填写登记表进行备案审查,对侦查机关不当变更强制措施的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刑诉法第115条1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救济,确保案件当事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