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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检察院规范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
2015-07-14 10:16:25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刘仪彬)今年以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积极应对该项制度给执法办案带来的新挑战,促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改造。

身份信息审查到位。严格核对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特别是对18岁左右的边缘年龄犯罪嫌疑人,严格实行户籍核查、出生证明核查措施,准确界定其未成年人身份。同时,认真核对法定代理人身份信息,要求到场法定代理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村居委证明,确保不出现替代、错漏等现象,进而影响整个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

权利义务告知到位。在讯问前通过电话或书信等方式及时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发出到场通知,并将通知情况和到场情况记录在案。法定代理人到场后或进入看守所之前,由案件承办人向其宣读诉讼权利和义务,对需要进入看守所的,向其重点宣读看守所会见纪律。讯问完成后,充分保障法定代理人对讯问笔录的知情权,由案件承办人交由其阅读或向其宣读笔录内容。

应急防控预案到位。为保障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和防止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出现情绪失控,在法定代理人到场前根据案件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控预案。需进入看守所讯问的,由3名检察人员参与讯问全程,2名检察人员负责讯问,1名检察人员负责陪同法定代理人进出看守所和应急保障,遇到法定代理人情绪失控时及时进行制止或带离看守所。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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