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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检察院 “三个主动”创新接受人大监督新途径
2015-07-15 11:22:16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潘磊)近年来,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始终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发挥主动性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有力的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评议。该院坚持主动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联系,认真通报工作,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干警执法水平、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反馈。今年以来,该院向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报告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检察队伍建设等情况,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均提出了重要意见,为该院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主动狠抓落实,提高人大决议和意见的执行力。一是领导落实。对人大决议和意见,实行检察长督办,分管副检察长负责,做到事事有反馈。二是责任落实。把办理人大决议、意见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促进办理工作。三是措施落实。接到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后都要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办理落实的结果向人大书面报告。

三是主动与人大代表交流沟通。该院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院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和来院进行视察,广泛征求和认真梳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院坚持向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赠阅《南郑检察官》、《汉中检察》等杂志,该院还定期将本院的简报、调研材料及时报送人大。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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