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田刚锋)今年来,南郑县检察院针对量刑建议工作存在的问题,大胆探索,细化要求,建立健全“四个程序”进一步规范量刑建议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健全量刑幅度程序。在量刑幅度的把握上,要求除有减轻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不得兼跨两种以上主刑。
二是健全量刑比例程序。在具体操作中,依照法律并参照相关规定,确定量刑的基准刑,根据各项量刑情节确定恰当的量刑比例,进行量化计算。
三是健全提出方式程序。对于简易程序案件,采取随《起诉书》送达《量刑建议书》的形式;对于普通程序案件,采取发表公诉意见时发表量刑建议,同时书面提交含有量刑建议内容的《公诉意见书》的形式。同时,针对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探索试行量刑建议庭审前告知制度,提高诉讼效率。
四是健全量刑调查和辩论程序。在法庭调查中,由公诉人根据案件的不同种类、特点和庭审的实际情况,明确提问和核实相关定罪和量刑情节,合理安排和调整举证顺序。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