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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检察院督促追逃受审化解八年上访积案
2015-07-16 10:36:54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曹旭 闫超通讯员 王维新)近日,渭滨区检察院对一起犯罪嫌疑人潜逃八年的故意伤害案件移送起诉,法院一审做出有罪判决,附带民事赔偿。

2005年1月,在宝鸡市长途汽车站门口,被害人高某父亲的行李被一辆西宝营运客车碾过。乘务员姬某与高某因损失赔偿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姬某同事吕某从人群中冲出,用头部撞击高某头部,高受伤倒地,吕逃离现场。经鉴定,高某重伤十级伤残。公安机关案件侦查时,姬某大包大揽,供述吕某无伤害行为,因此吕某未进入侦查范围。

此后多年中,高某父亲不停上访。渭滨区检察院办案人接待高某父亲后,认真审阅案件,认定吕某涉嫌故意伤害,应承担刑事责任,姬某应为民事赔偿承担责任。于是办案人一方面督促公安机关追捕吕某;另一方面做好姬某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吕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办案人就高某父亲疑虑的问题,一一详细解答,做好息诉工作。

时至今年,经多方努力,在逃八年的吕某被抓获归案。渭滨区检察院收案后快速移送法院审理,法院判决吕某有期徒刑四年,赔偿被害人3万元,姬某赔偿被害人2万元。随着判决的生效,长达八年的上访案件尘埃落定。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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