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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全面铺开 南郑检察院率先推行
2015-07-17 10:21:35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 田刚锋)2015年7月17日,南郑县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本县公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本县公车改革相关规定,公车改革执行工作就此正式拉开帷幕。该院严格按照区公车改革办要求,封存了部分公务、警务车辆,并及时出台《公车改革派车暂行规定》,将部门代管车辆统一收归办公室集中管理、调配。

一、严格了公车使用原则。公务车辆只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事务等重要公务事项,一般公务出行不得使用暂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只用于检察业务的警务用车范围,在市内参加会议等一般公务出行不得使用执法执勤用车。

二、严格了公车审批要求。使用一般公务车辆必须层报检察长批准;干警使用执法执勤车辆,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用车,主管院领导审批;院领导用车,检察长审批。

三、严格了公车使用程序。用车人使用车辆时,必须填写派车单,载明用车部门、出车时间、用车人、用车原因、去向等内容,按审批要求批准后交院办公室。院办公室根据审批的派车单内容,统筹安排车辆,驾驶人员返回院内后,必须向办公室报告,并在原派车单存根上注明返回时间,确保安全规范使用公车。

公车改革后,该院干警全力支持,仅在遇到检察业务和机要通信、应急事务时才申请使用公车,一般出行都选择公交车,积极适应公车改革后的新常态。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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