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杨战峰)村官虽小,但权利不小。近年来,村官贪腐案不断发生,小官大贪者有之。一些村官通过截留、套取、侵占等方式对惠民政策补助款“过河夹水”,采取虚列名单、冒领等方式侵占惠民补贴或在申请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一些村官把城镇化建设中的拆迁改造作为捞钱的“良机”,利用可支配资源寻租,向企业索贿,强行承揽工程时漫天要价,企业要给足其“劳务费”、“好处费“,否则干扰阻拦工程建设。
这些行为的发生,不仅给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和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也给党和政府抹了黑 ,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然后令人忧虑的是,当前对村官贪腐问题,在一些地方存在着“群众不敢管、上级管不上、纪律管不着、法律管不住”的尴尬,其原因就是没有真正把村官当“官”,监管不力,查处不严。
让村官权利不能“任性”,加强村官监管尤为重要,一是加大教育力度,教育村官用好权、守好廉、谋好利、尽好责。二是完善制度约束,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村账乡管、村级财务审计等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倒逼”村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强化惩治力度,严查村官贪腐案件,形成威慑,对有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以纪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依法查处。
当前,要特别关注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征地补偿费管理分配和使用、耕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要重视完善村规民约,多方联动,落实责任,强化村官权利监管,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