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张璐)为了贯彻“慎捕、少捕、可捕可不捕一律不捕”的原则,南郑县检察院积极创新,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高逮捕案件的质量。
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参加案件讨论,引导侦查取证,前移审查逮捕工作关口,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
二是完善证据审查机制。加强对关键性证据复核,仔细复核和认真甄别每一份材料、每一个证据。主要依靠言词证据定罪的案件,必须全面核实案情;对单一的关键证据定罪的案件,必须与侦查机关复核;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排除合理怀疑。
三是实行集体把关讨论案件机制。由承办人详细汇报案件,全体干警参与讨论,从案件的证据分析、可能判处的刑罚等方面加强论证,并如实记录每位干警的发言。
四是邀请侦查部门列席案件讨论。针对与侦查部门有意见分歧的案件,在讨论案件时通知侦查人员列席讨论,重点就案件有无逮捕必要性进行充分沟通。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