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杨战峰)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常规业务活动。临潼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为保证此项活动规范、健康有效进行,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严格落实三项措施,规范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
一是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一律按上级院的通知精神执行,由院里统一安排或批准,个人不得私自接受为有关单位、部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授课。
二是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有关资料,包括讲稿、课件等内容,一律事先经院领导严格审查并备案。
三是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一律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检察工作保密要求,不得引用涉密材料和数据,不得引用未公开的材料和数据,不得引用未证实的材料和数据,不得涉及他人隐私。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