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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检察院浅议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2015-07-23 11:15:44 来源:

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周燕子)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检察院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结合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建立了在党委的领导下与纪检、审计、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下面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践,就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方法谈些粗浅看法。

一、党委牵头,实现共同预防

作为基层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必须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要主动争取党委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视,通过党委牵头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网络非常必要。2013年以来,临潼区检察院通过向党委提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建议党委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该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负责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与纪检、公安、法院、审计、国土、交通等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进行信息交流,推广预防经验,走系统预防、部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共同推进预防工作的深入。

二、设立专门机构,落实专职预防

从目前预防工作实践来看,在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中应统一独立设置预防职务犯罪科,承担统一组织、协调、掌握检察机关内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运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开展预防警示宣传、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加强与预防社会网络组织的联系;积极收集、研究和利用预防职务犯罪的信息;开展预防理论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计划、检查预防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树立表彰先进,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职责。这一机构的成立将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严惩职务犯罪,以达警示预防

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是检察机关执法的两个组成部分,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辨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对职务犯罪的惩处是遏制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打击的目的在于发挥法律的威严、震慑、警示作用,惩一儆百,预防职务犯罪的再次发生,防止腐败现象的继续蔓延。从这个角度上讲,打击本身就是一种重要和特殊的预防方式。没有打击的预防,是软弱无力的预防,只预防不打击,则会出现防不胜防,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只有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紧密结合,才能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才能够发现诱发职务犯罪的各种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只有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

四、克服就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

虽然人们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越来越重视,但在预防职务犯罪的实践过程中,仍有只打击、不预防,打防脱节的状况。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开展个案预防,是检察机关利用职能优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方式。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达到预防的目的,如责成犯罪嫌疑人写一份触及灵魂的悔过书,这悔过书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是一次深刻的自我教育,别人看了便受了一次深动的警示教育;到发案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分析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商量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通过办案,发现发案单位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一项口头或书面的检察建议;根据所办案件的实际情况,对案发单位的有关人员上一堂“看得见、摸得着”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课;根据案发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制定一系列整改措施;在案件办结以后,为落实检察建议、整改措施等对案发单位进行一次回访,进一步落实案发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些个案预防工作只要能深入开展,必将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法制效果。

五、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前瞻预防

根据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要调查分析新形势下产生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特别是对有影响有震动的窝案串案、大案要案,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案发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与主管部门和发案单位共同研究分析,找出制度上、管理上、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犯罪根源,研究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措施和对策,提出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管理、落实监督等前瞻性的预防对策,做到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提出完善立法、制度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供领导和有关部门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例如,建立招投标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经济发展投诉中心、药品购销采购中心,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推进法制、体制、机制的完善与改革,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六、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教预防

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一种常用方式,是提高人们法制观念、培养廉政意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其形式多种多样,只有深入持久,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广泛宣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所取得的成绩,造成声势,形成威慑效应。深刻揭露职务犯罪危害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深入剖析犯罪分子堕落的轨迹和思想根源,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宣传教育的形式应灵活多样,如利用法制宣传周深入到街头、乡镇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通过参观反贪展览、警示教育基地、收看职务犯罪人员的忏悔录像等,以达到警示作用;配合有关单位开展普法教育,实行检务公开,宣传查办职务犯罪法律、法规和程序,解释罪与非罪界限;介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展示预防工作的成绩等等。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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