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张晋 通讯员 杨颖)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公诉干警法律文书制作水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开展了一次优秀公诉法律文书评选活动。蓝田检察院公诉科干警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积极参与,经过层层遴选,蓝田院报送的尤某抢夺案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省优秀公诉法律文书,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公诉法律文书是成功办理案件的必要载体,贯穿于公诉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文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法律监督的效果和检察机关的形象。它最直接、有力地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行为是否规范。从案件审查,到做出决定,再到出庭支持公诉等等,一系列刑事诉讼程序均靠法律文书呈现,它展现了办案人依据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指控犯罪的全部思维过程。既是办案人“智慧”、“思想”的结晶,又是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执法水平的体现。
该院公诉科将以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公诉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为契机,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同时发扬成绩,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要求制作公诉法律文书,不断规范和提高公诉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办案效果。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