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刘国才)备受各界关注,曾震惊中外而沉睡17年麟游“国保文物”盗掘案经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延期审理近期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曹虎勤、高有明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14年,并处罚金18000元、17000元;被告冯建宏、吕新虎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4年,并处罚金8000元、5000元。
审判查明:1997年8月26日晚,上述4人经事先多次密谋踩点,为牟取非法暴利冒杀头之险深夜盗窃麟游县慈善寺南窟斜侍石菩萨头像一尊,被盗时慈善寺石窟为陕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25日被确定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属珍贵文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案发时此行为应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然而,因当时案发地偏僻加之技侦手段落后,嫌疑人侥幸的潜逃躲过了一节;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该罪重刑。如今科技手段为刑事侦查增添神威,一支烟头dna锁定铁证。2013年9月中旬麟游县刑侦技术人员经慎密侦查将本案4人擒获。案中有案:2012年4月25日凌晨,曹虎勤、高有明伙同他人盗掘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石嘴头村一座古墓,盗得西周文化遗产青铜器若干件,4人将赃物转卖后获利1万元分赃。2012年、2013年曹虎勤、高有明倒卖三级文物青铜器5件;1件国家禁止经营青铜器预转卖案发时未出售被公安机关缴获。
据悉,此案系18年前积案。案发后赃物从国际互联网欧洲反馈信息在河南露面。如今经县、市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多次延长审查起诉的艰苦审查,嫌疑人讯问笔录多达10余份,辨认、印证证据混杂交织、矛盾错综,证据排他性软弱,定案材料令资深检察官斟酌不易、法官谨慎不堪……一连串的惊叹,有民警废寝忘食摸排取证的辛苦,有发现线索神警突破悬案的惊喜,但更多是排除疑难、去伪存真锁定铁证的失落感。
去年9月10 日,宝鸡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本案4涉嫌人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历时半年多的延期慎重审查,认定4被告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综合考虑各被告犯罪行为、事实、次数情节等因素,作出上述宣判被告曹虎勤、高有明不服提起上诉。日前,此案正进入二审程序。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