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郑娟)今年以来,南郑县检察院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作用,以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为契机,针对检察建议认识不够、信息收集粗糙、落实乏力等问题,通过推进侦防“四同步”建设,规范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有力提升了检察建议质效。
一、个案预防与侦查办案责任同步,规范办理检察建议。
根据检察建议工作的各项规定,统一制作了检察建议格式文本,明确检察建议的文书制作、发文管理、跟踪回访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结合个案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使办案人员对检察建议规范要求形成统一认识。
二、信息收集与侦查取证过程同步,及时深挖问题根源。
根据预防工作要求,统一拟制了《职务犯罪预防信息调查表》,具体列明需要向案发单位和承办人员了解各类预防信息,及时听取办案人员反映的预防工作意见和建议,明确侦查人员侦查取证同步收集案发环节和岗位制度建设及监督机制,以便为检察建议提供充足的资料依据。
三、成因分析与措施论证内容同步,有效找准防范对策。
结合上级要求,拟定制作预防笔录模板,由自侦部门办案人员结合案件情况,在职务犯罪案件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前,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悔罪态度、对自身问题的认识和相关制度漏洞等进行专门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案发成因剖析及建议意见,制作个案预防笔录。
四、建议落实与调研问效跟踪同步,着力提升建议实效。
发案单位接受检察建议后,由案件承办人员跟踪建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对于建议回复不积极的单位,进行重点回访;对及时回访的单位适时了解落实进度,确保各项建议举措落实到位。对建议落实后在犯罪预防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尽心评估,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及时修正,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