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余庆华)今年以来,城固县检察院在开展做“四有”干部活动中,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增强服务群众工作实效,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心中有民”的要求。
受理、解决群众诉求。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预测、分析群众涉检信访动态,对涉检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以新视角、新思维开展涉检信访工作,对群众的诉求首先作“有理推定”,对引发群众上访的原因首先作“有过推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首先作“有解推定”,积极帮助群众解决所反映的问题。
用群众语言释法说理。全面推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制度,在作出不受理、不立、不捕、不诉、不抗等决定时,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于接受的方法,耐心阐明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切实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决定。
健全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对已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敏感性案件和涉及群众信访的案件,认真开展案后回访工作,听取群众、发案单位、有关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意见。采取网络问卷、民意调查、民主测评、群众回访、信息反馈等方式方法,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使检察工作的效果顺民情、合民意。同时,在内部绩效考评中,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评价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