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张璐)南郑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维护公平正义、杜绝冤、假、错案”的工作要求,在公诉工作中以案件质量为核心,认真研究防止冤、假、错案的主要措施和重点环节,严格控制公诉案件质量。
严把“受案关”。该院建立案管初审制,对案件管辖权、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适用、关键法律文书、卷宗目录、涉案款物进行审查,如材料不齐全或有瑕疵的,一次性告知移送机关所有事项并要求其在补充完善后再行移送,案件受理后,严格按照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要求进行录入操作,经过内勤后再按照轮案顺序分配到具体的承办人,避免人为选择案件。
严把“审查关”。该院在审查环节实施重点防范,要求承办人做到“三确保”,一是确保阅卷无死角,卷宗要全面看、反复看,不留任何空白点;二是确保证据的真实合法,充分运用甑别法、引证法、反证法、排除法等多种方法,通过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等多方的途径确保证据的真实合法;三是确保定性的准确,对于疑难案件,先由承办人交科室讨论,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讨论的多种意见交检委会讨论。
严把“出庭”关。该院要求公诉人出庭必须做到“四到位”,一是“准备到位”,要求公诉人提前做好出庭支持公诉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允许仓促上阵、频于应付;二是“仪表到位”,公诉人出庭必须着装整齐,检徽佩带端正,举止文明恰当,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监督到位”,公诉人必须依法履行庭审监督职责,对违反审判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或错误的判决、裁定等,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四是“应变到位”,组织干警学习公诉技巧,由经验丰富的公诉人手把手的指导,使公诉人对庭审中出现各种问题能沉着冷静的应对。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