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曹旭 闫超通讯员刘俊峰)一是根据在押未成年人羁押表现、体检状况和谈话内容,向未成年人亲属反馈其思想变化、羁押状态等情况,及时转达亲属寄语和嘱托,告知家庭现状,用亲情感化在押未成年人。如在押未成年人王某某在收到家人寄送的生活费与嘱托后,改变对立情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悔罪。
二是主动联系在押未成年人好友获取支持,鼓励好友以寄送信函或明信片等方式,积极引导在押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如未成年人张某某在服刑期间多次与好友书信来往,刑满释放后受好友影响,顺利回归社会就学就业。
三是向在押未成年人播放同龄人励志短片,帮助开展心理疏导,联合常驻社工跟踪监测心理状态,先后教育疏导6人次,消除在押未成年人的焦虑情绪和不良心理反应。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