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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检察院把非法证据排除贯穿审查批捕环节始终
2015-08-03 10:44:36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田刚锋)今年,汉中市南郑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加大对审查逮捕环节案件非法证据的审查力度,实现非法证据全面排除,不断强化对侦查机关取证行为的法律监督。 一、提前介入,“捕前”排除非法证据。该院对疑难复杂、重特大、涉黑等犯罪案件把住非法证据流入关,向侦查机关下发《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函》,了解和掌握侦查机关案件证据情况,引导及时索取和固定证据。注意发现和纠正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确保案件中的证据来源合法、有效。

二、严查细审,“捕中”排除非法证据。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不仅对卷宗材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还要求承办人必须向犯罪嫌疑人告知权利和义务、必须提审犯罪嫌疑人、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委托代理人及其亲属等提出的关于无罪或非法取证等情况意见,及时发现侦查活动中存在的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等非法取证线索。根据查找出的问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作出是否存在排除非法证据。

三、归纳梳理,“捕后”总结排除工作。将已排除非法证据进行归类。言词证据方面发现侦查人员采取刑讯逼供、引供诱供、变相体罚等方式产生的,一旦发现认真调查,坚决予以排除。对书面证据制作不规范、辨认笔录中没有工作人员签名等瑕疵证据,要求侦查机关补强证据,减少非法证据隐患。把办案中发现的非法证据情况定期向侦查机关通报,会同侦查机关共同督促侦查人员加以重视,避免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出现类似非法取证现象。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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