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段新春)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有效遏制违法办案、提升案件质量,切实保障人权有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城固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办案安全与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是细化操作流程。严格按照业务软件流程制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知单》,经分管侦查部门的院领导审查批准后,报检察技术部门负责人,由检察技术部门指派专人承担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使技术部门的审核受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细化。执行过程中,技术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完成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管、移交和保密制度,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保录音录像资料的规范化运用。
二是做好技术保障。录像开始前,技术人员仔细检查、调试录音录像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录制过程中,技术人员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故障。录制结束后,对刻录的光盘进行回放,确认画面、声音等一切正常后,装入《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密封袋》,由办案人员及被讯问人签字、捺印后当场封存,一份交讯问人员、一份由技术部门保管。
三是规范档案保存。按照“谁接手、谁保管,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将录音录像通知单、受理登记表、工作说明和记录及封装的原始光盘等资料制作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协作卷宗,统一由技术部门移交档案室保存。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