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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检察院“三个加强”切实做好非法证据排除工作
2015-08-04 09:53:31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潘磊)今年以来,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加大证据审查力度,采取多项措施,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各界一致好评。

一是加强对证据收集程序的审查。该院积极改进审查方式,强化证据审查,既注重审查犯罪嫌疑人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证据,又注重审查侦查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同时,该院认真审查卷宗证据材料。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历次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是否相互矛盾,各种证据材料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案件事实是否存在无法排除的疑点。该院还注重审查讯问过程的原始录音录像资料,认真审查制作人或持有人的身份、制作时间、地点、制作方法、是否为原件等相关情况,尤其注意审查有无经过剪辑、删改、编辑等伪造、变造情形。

二是加强对言辞证据收集的监督。该院规定对证据单一、犯罪嫌疑人反复翻供、犯罪嫌疑人控告刑讯逼供等类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要求侦查部门提供审讯阶段视听资料。

三是加强对非法取证的调查核实。该院从当事人或者其他群众的报案、控告、举报中搜集侦查人员非法取证线索,采取询问有关当事人或者知情人,查阅、调取或者复制相关法律文书、案卷材料,对受害人进行伤情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向反渎等相关部门移送。同时,该院强化公诉部门引导侦查证据工作,公诉部门坚持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帮助侦查机关及本院侦查部门转变过分依赖口供的办案方式,转而更加注重书证、物证等客观证据的调取,确保案件证据质量。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在审查各类刑事案件中,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提出非法证据排除意见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出检察建议3份,切实提升了侦查部门的案件办理质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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