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黄耀)近日,市检察院反渎局张宝忠局长一行来到陇县检察院,就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和《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执行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并就2015年下半年渎检工作做了安排。
陇县检察院院反渎局负责人向张宝忠局长汇报了上半年工作,并就起草《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建议和《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张宝忠局长对陇县院去年的渎检工作进行了肯定,指出了高检院本次调研成果将对渎检工作有极大促进的重大意义,并与陇县院干警就提出的“专项资金改变用途的损失认定”、“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情况下的损失计算时间和范围”、“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的立案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张宝忠局长就陇县院渎检干警刻苦钻研业务的精神提出表扬,并表示陇县院干警提出的问题很典型,有教育示范意义,对于高检院制定和修改相关司法解释有重大意义。张宝忠局长还就下半年渎检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陇县院能够尽早安排谋划,加强线索研判分析,在新常态下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保证案件质量,克服困难,取得进步。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