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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检察院“三举措”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2015-08-06 12:00:47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张璐)今年以来,南郑检察院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积极采取措施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一是建立台帐,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规范化管理。对监外犯罪人员逐一登记造册,进行电子归档管理,档案内容包括社区矫正人员个人基本情况、犯罪事实、判决结果、报到时间、思想动态、矫正表现等。

二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内外部协调配合监督机制。一方面,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看守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各司其职,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配合监督机制。针对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如,今年7月,该院在与司法局对矫正人员人数进行比对时发现有18人未登记在册,处脱管、漏管状态。鉴于此情形,该院立即向司法局发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另一方面,加强监所部门与乡、镇检察室的协助配合,延伸监督触角,着手建立社区、监所、检察室三方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

三是健全机制,通过约谈帮教方式促进矫正人员积极改造。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和生理特点,了解其成长环境及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外因素,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引导其走出误区,并为其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帮助,促使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进行改造。如,在对社区未成年矫正对象吴某的帮扶中,发现其在矫正中存在意志消沉、对社会存不满情绪的情况。经检察人员向其讲述社区矫正人员易某通过自身努力成为一知名企业经理并回报社会的事例后,吴某逐渐认识到自身价值,重新拾回生活信心,目前已在社区附近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各方面表现良好。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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