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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检察院多管齐下抓创新 延伸触角强监督
2015-08-06 11:54:32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李齐勇)作为法律监督职责的主要承担者和实施者,检察机关在司法改革中不断创新,契合社会热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其中,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的探索成为亮点。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本着“延伸触角、勇于创新”的工作理念,于年初率先在全市建成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通过一段时间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延伸触角,监督前置

2015年3月,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协商制定了《西乡县人民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办法》,并选取该县刑事案件发案率较高的西乡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设立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将检察职能的触角延伸到了刑事案件的侦查时、立案时,甚至是发案时,这在纵横两向上充分拓展了检察监督视野。从横向上,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积极发现立案监督线索来源、明确指出侦查活动违法、认真解答群众疑惑等方式,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在“面”上带动起来。从纵向上,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督促公安派出所规范执法、充分保障刑事案件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在“点”上带动起来。通过纵横两向、点面结合,检察监督权的行使前置到了刑事案件的源头。办公室设立后,该院即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定期驻所值班,为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提请批准逮捕的各个环节“问诊把脉”。这极大地提升了该所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据统计,截止到目前,该所办理的刑事案件没有一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无社会危险性而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注重服务,把握重点

“服务与监督并重”,是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对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功能定位。单纯的监督或单纯的服务都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掘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只有将这两者充分结合才是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发挥功效的“文武之道”。该理念是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进行探索的过程中第一次提出,也是完善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机制的一次创新。在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运转过程中,检察监督是首要任务和前提,服务是配套措施和“润滑剂”、“粘合剂”。首先,该院与城北派出所建成“监督+服务”的双向互动平台。该平台以公检联席会议为基础,以驻所干警和侦查监督部门为监督、服务主体,形成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立体工作局面;其次,该院一直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重点放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三方面。但是,监督不是替代和包办,服务也并非依赖和推诿。在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的完善过程中监督和服务是两架马车,二者并驾齐驱才能保持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平衡;最后,该院通过主动或被动提前介入,帮助分析、研判案件、引导公安收集、固定证据。如,该院提前介入城北派出所办理的王某某盗窃一案。对于王某某进入到自建房六楼一住户窗外,探进半个身子盗窃他人财物是否属于“入户盗窃”,城北派出所内产生了重大分歧。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干警得悉后,立即主动参与该所的案件讨论,从法律规定、案件事实等方面为办案人员透彻分析了该行为的处理方式,该所的办案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

三、定期巡查,同步监督

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西乡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为驻所值班干警设立了专门办公室,且各项办公设施配备齐全,为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硬件”保障。该办公室成立四个月以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五名干警轮流每周抽出两天时间,轮流前往城北派出所驻所定点值班,并定期巡查其“110接处警记录”、“受案登记表”、“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以及其它线索、案件受理情况。此外,为方便巡查工作的开展,经协商、协调,该所指定副所长韩超为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联络员。联络员在派驻干警前往该所值班时,与其一对一接头,商定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日常事宜。通过定期巡查、联络员协调两项措施,实现了对公安派出所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监督到位,不出纰漏。该院侦查监督部门极力克服“人力、物力”局限,努力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干警也在同步监督过程中,更加了解案情,从而提高了批准逮捕案件质量、提升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四、信息通报,无缝对接

实现对公安派出所的充分监督、“无缝衔接”,信息对称是必要条件。因此,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在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中,逐步探索出一套“双轨并行”的信息交换模式。这种模式是在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干警查阅派出所各类信息的同时,要求派出所将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等一系列工作信息抄送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这是信息交换中的一条“轨道”。在这条轨道的运行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也及时将检察机关出台的有关案件认定、法律适用方面的规定、规范反馈给派出所,帮助派出所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在“双轨并行”的模式下,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对派出所的监督不仅实现了同步、适时,城北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这主要表现在:(一)案卷装订更加规范,未出现缺页、错页、无编页等情形;(二)对案件的事实、定性、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把握更加准确,该所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的准确率达到90%以上;(三)“重实体、轻程序”的固有思想观念,明显得到改观。自检察官办公室设立以来,该所未出现任何一例程序违法的情形;(四)案件处理的可接受性有所增强。派出所的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如果案件处理的可接受不高,将会引起群众不满、伤害群众利益,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设立后,检察官帮助民警在案件发生之初,便对涉案人进行释法说理,加之派出所对案件处理的准确性提升,非法取证、刑讯逼供、非法采取强制措施、利用执法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等现象已予杜绝,案件处理结果的可接受性大幅增强。通过“信息通报,同步监督”,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实现了动态化、科学化、合理化。在动态中“挑刺”、在动态中监督、在动态中创新。

五、形成制度,常态监督

检察人员的日常工作机制,是对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如何做好日常工作、形成常态是摆在检察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进行探索之初,不仅会同西乡县公安局制定了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办法,还运用“两本账”的工作方式,将监督方式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两本账”,即要求检察工作人员在驻所工作期间:一要做好《工作日志》这本账,记录好日常工作事物,包括值班人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派出所对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意见和建议等;二是要做好“群众工作”这本账。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不仅要做好“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传统工作,还要做好“群众工作”等“非传统”工作。耐心接待群众来访或反映问题、热情解答群众疑惑、全面考虑群众利益”是西乡县人民检察院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不变原则。西乡县人民检察院驻该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运行四个月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反映问题、要求调解和法律咨询9人次,其中化解矛盾、纠纷3件次,开展法制宣传3次,受到西乡各界人民群众的褒奖和赞扬。通过工作办法、“两本账”等配套制度建设,西乡县人民检察院的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趋于成熟,并取得了较好地实践效果。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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