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余庆华)“我借钱给张某的案子法院判了,可是,张某一直没有还我,于是我向检察院作了反映,当日,检察官就向我作了承诺,说会监督和协助法院帮我要回我借出去的钱,第三天,张某就一分不少地还了我的钱,谢谢检察院!”8月4日,债权人刘某握住城固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
该院受理此案后,立即与法院联系协调,并督促法院加强对张某的执行,同时找到张某,做其思想工作,告诫其要及时还清刘某的钱。通过努力,张某很快就还清了欠刘某的债,于是出现了开头时的一幕。
为了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该院结合民行检察工作实际,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办案干警在接待申诉人或收到申诉材料的当日,当面告知或者用电话告知申诉人该案是否受理。如受理的,并询问其有无新的证据材料及理由,如不受理的,告知其不受理的原因,以便让申诉人及时了解案件处理情况。对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申诉案件,在审查中主动向其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以便深入了解案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申诉人实行“两见面”,即在审查中与其见面,主动听取其意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稳定其情绪。审查结束后下访与其见面,及时告知其审查结果,对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的全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据了解,截止目前,该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件,均已办结,化解矛盾纠纷19件。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同时也获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