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周冰)今年来,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为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要求自侦部门在办案中将犯罪嫌疑人与证人的安全防范工作并重,以“四个要求”严格执行询问证人工作,确保办案安全。
在询问场所上,被通知到检察机关询问的证人,要求在专门的询问室进行询问,同时在证人接受询问之前由法警对询问室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在办案人员方面,询问证人的过程中,要求确保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在场,在询问期间办案人员不能出现脱岗的情况,询问期间,办案人员应当随时掌握证人的心理动态和生理变化,如发现异常应按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措施。
在后勤保障方面,在办案人员进行询问证人时,要求首先了解证人的身体状况,由专人负责证人饮食及应急药品管理,必要时通过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由值班医生对证人进行体检。
在证人接收方面,要求办案人员询问结束后,须通知证人亲属前来将证人接回并填写接收单,在接收单上写明证人的身体状况和接回时间,如果证人的亲属无法前来,则由专人将证人送回住所或单位。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