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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检察院“特殊保护”推进未成年人刑检工作
2015-08-11 15:02:00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王书尘)近年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检察院始终坚持“特殊保护”的司法保护理念,积极推进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工作机制,实现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个性化司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该院坚持专案专办机制,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业务骨干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将性侵、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纳入未检受案范围,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与县公安分局会签文件,推动公安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设立专门办案组或指定专人办理,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前置至侦查阶段,及时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刑事拘留措施是否合法必要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衔接联动,增强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审查逮捕时强化社会危险性审查,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慎用逮捕措施。建立已逮捕案件继续羁押必要性动态评估机制,对符合非羁押条件的案件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积极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围绕适用对象、适用罪名、适用条件等,对确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及时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并依托驻校检察官组成帮教小组、推动社会观护点全覆盖、会同法定代理人签订帮教协议,构建学校、社会、家庭联合支持系统。今年,根据此原则,该院综合多方因素,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该院在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利益。通过设立未检心理工作室,整合教育系统的心理咨询师、适合做心理辅导的检察干警等资源,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支持力度,为性侵、故意伤害等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一对一情绪疏导、心理减压,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重塑生活信心。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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