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邓伟华)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营造良好风尚,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利用“三个定期”使作风建设成为常态化工作任务。
定期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院党组书记定期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所分管部门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院纪检组对集体廉政谈话情况和各内设机构的谈话记录进行督察检查,并对督察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廉政谈话了解干警近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帮助纠正。
定期通报违规违纪案例。定期在全院大会上通报违反八项规定或构成职务犯罪的案例,给全体干警敲响警世钟,通过实际案例进行自我反省和检讨,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定期学习纪律作风规定。全体干警人手一册《检察纪律文件汇编》,其中涉及了检察机关1999年以来的若干重大纪律规定,通过定期组织干警学习该汇编和新出台的纪律规定,进一步加深干警对检察纪律有关内容的认识和重视。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