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杜勉)“感谢检察院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我也会慢慢的从没有获得民事赔偿的阴影中走出来,慢慢忘记仇恨,与邻里和睦相处,搞好生产生活。”这是被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救助过的每一名刑事被害人在心理上产生的变化。
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中,该院提出“救困救急救心、公平公正秀明”的工作目标,为了落实好这一工作要求,该院积极创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将每一个案件都置于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监督之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说明。”在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时,该院采取当面或书面的形式向每一名人员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通报案件基本情况,说明对其实施刑救助的法律依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并邀请人员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现场监督救助金的发放,确保每一个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公平公正秀明,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
在现场监督救助金的发放时,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在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利用其监督者的特殊身份,对接受救助金的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并用自身经历或身边的事列分别从社会公德、人际关系相处、搞好生产生活等方面与获得救助的被害人和近亲属进行面对面的推心置腹的谈话引导,嘱咐他们不要长时间纠结在失去亲人和受到伤害的阴影中,要从阴影中走出来直面现实,忘记仇恨,坚强生活;获得司法救助,解决暂时的困难和燃眉之急是社会的关怀,要学会感恩,回报社会。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的的亲身说教和心理疏导,使被害人及其家属深受感动,纷纷表示一定牢记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肺腑之言,直面人生,坚强生活,实现了心上的救助。
同时,该院还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加强和改进工作。他们认为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是对通过诉讼没有获得民事赔偿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困难家庭在经济上进行补偿的一种很好的途径,达到了稳定社会的效果,建议把刑事被害人救助与解决农村低保等救助措施结合起来进行配套救助,将救助持续下去,让被害人及其家属更长久地得到实惠,要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制度深入人心,人人了解,让更多的具备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从中受益,充分表达了对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赞赏,对于今后的刑事被害人救助的适用范围和业务的拓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参与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强化了社会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监督,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关注民生,保护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实现对刑事被害人物质和心理上的双重救助。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