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曹旭 闫超 通讯员刘俊峰)一是把好提前介入关,重点对侦查行为规范性进行监督。明确证据收集制作、羁押措施适用变更等侦查、强制措施的监督范围及标准。如全程跟踪、监督一起特大制造毒品案件,对提前介入阶段发现的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等侦查措施提出规范性意见建议。
二是把好言辞证据关,加强对刑事案件言辞证据的监督。开展基层派出所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专项监督,重点关注讯问地点不规范、要求提供录像但无法提供等情形,并对重大案件讯问笔录进行比对审查。
三是把好类案监督关,推动普遍性、常见性问题的解决。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破坏等案件中发现的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等问题开展调研,深入挖掘具有共性的类案监督线索,制发一类问题通报6份,为同类案件办理形成指导性意见。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