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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检察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2015-08-18 14:33:07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余世林)社会矛盾化解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部门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肩负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是社会矛盾化解的主体之一,立足于法律监督职能,才能更好地在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做到到位而不缺位,到位而不越位,真正与其他机关共同形成社会矛盾化解的合力,真正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必须正确分析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认清法律监督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之间的内在关系,从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出发,认识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把握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着力点,从而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性。

一、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成因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期,也处在矛盾凸显期。特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日益复杂多样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突显,社会矛盾触点多、燃点低、处理难,因而要了解和掌握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分析社会矛盾背后集中反映的各种利益冲突,探求产生矛盾的真正原因。

二、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角色和定位

面对新时期新的社会矛盾,要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就必须首先明确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定位。

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系统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当前我国出现的社会矛盾往往具有历史性和政策性,是全局问题的综合反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党政机关和公检法司各部门、各社会组织都有责任。检察机关的专政性质、法定职能和公平正义的追求目标,都说明检察机关发挥职能,是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是相一致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的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

三、检察机关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检察机关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最基本、最有力的手段就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要注重发挥执法办案的基础作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要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认真开展释法说理等工作,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诉求。要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努力减少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主动了解有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热点问题,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注重以调解、和解的方式处理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避免矛盾的积累激化。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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