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张璐)近年来,南郑检察院把提出检察建议作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犯罪、纠正违法、堵塞漏洞、改进管理的建议和对策,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增强法律监督实效。2015年至今,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7份,已被相关单位和部门全部采纳。
运用检察建议预防职务犯罪。近年来,该院加大对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针对查处的个案中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提出有内容、有分析、有措施的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犯罪的再次发生。
运用检察建议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的监督。一方面,驻所检察部门针对监管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检察建议;另一方面,驻所检察室加强对法院裁判文书的审查能力,每收到一份裁判文书都要核查是否遗漏程序性表述,是否有文字错误导致表述事实不清情况,法律条款是否引用准确、条款与内容是否吻合,刑期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错别字等五项内容。
运用检察建议拓宽民行监督领域。该院积极尝试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开展监督,加强与县法院的联系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调整监督思路,更新监督观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拓宽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渠道,提高了检察院与法院的办案效率,从而达到共同实现司法公正的最终目的。
运用检察建议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的适用,改变了个别干警“就案办案”的思想,在执法办案中,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2015年以来,该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3份,口头检察建议12次,公安机关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并及时纠正。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