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余庆华)今年以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审查批准逮捕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差、错、漏”批捕案件的发生。在所办理的批捕案件中,没有当事人申请复议、复核的情形发生,案件办理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一是强化证据审查工作。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把握好可能影响罪与非罪的证据审查,重视对犯罪主体方面证据的审查,严格把握“有逮捕必要”的条件,注重审查相关的事实和证据,特别注意审查临界年龄的证据。综合把握“有逮捕必要”的七种情形和“没有逮捕必要”的九种情形,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形态、处刑情况、犯罪情节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二是强化捕前环节工作。对重特大或疑难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可捕可不捕案件等七大类案件适用“提前介入”及“捕前会审”制度。今年前十个月,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二十余次,邀请公安分局和承办案件的侦查部门旁听案件讨论,引导侦查取证并按规定对案件进行捕前引导、捕中指导、捕后督导。
三是强化案件质量复查工作。做到每季度进行一次小复查,每半年进行一次中复查,每年组织一次总复查,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对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未成年人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类案件,从本单位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分别进行了检查分析,并在案件复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别的案件特点,分别召开案件质量分析片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对策,促进办案质量提高。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