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田刚锋)自2014年以来,南郑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起三章法,追诉漏罪漏犯工作取得好的成效,共向公安机关下达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15份,涉案追诉漏罪15起,漏犯19人。
一、在阅卷中发现线索进行追诉。该院以同一类犯罪行为人、作案手段、犯罪资金、罪名等为主线,把涉及的证据排列归纳在一起,通过梳理、分类、分析,从证据体系中寻找疑点,在证据锁链中发现缺口,进而获取犯罪线索。在审阅全部案卷材料时利用供证之间的矛盾,通过分析比较,发现漏罪、漏犯线索。
二、对在逃人员进行追诉。针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中有很多涉案人员往往注明“在逃”的实际,在审查时进一步核实“在逃”的有关情况,通过教育同案犯和知情人鼓励检举揭发在逃人员,从中发现线索进行追诉。
三、对另案处理人员进行追诉。办案人员对起诉意见书中列明“另案处理”的人员,审查是否真已作另案处理和未作处理的原因,通过对比从中发现线索进行追诉。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