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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检察院积极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2015-08-21 10:31:28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曹旭 闫超 通讯员谢继锋)今年以来,宝鸡凤翔县检察院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打造精品案件为抓手,以诉讼当事人信服和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工作中采取多条举措维护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一是加强群众路线宣传教育。该院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发现的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不全面等问题,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基层社区、村组以及律师事务所,广泛征求有关人员和律师对检察工作及检察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倾听对办案工作、司法法行为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检察工作更加符合群众的要求和期待。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注重从检查了解行政执法案件中发现刑事案件线索,防止群众利益受损,避免应由侦查机关和有关部门立案而不立案的现象出现,解决当事人“告状难”的问题。对行政执法机关发现的可能涉及刑事案件的线索及时督促移送,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防止以罚代刑问题发生。

三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该院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律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依法执业的各项权利,予以不折不扣的落实,规范接待律师程序,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及时回应律师提出的问题,有力保障了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加强了执法的外部监督,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四是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执法办案中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诉讼事项的审查把关,认真落实当事人权利告知、诉讼时效、办案时限及程序等规定,确保诉讼结果、鉴定申诉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认真执行院内三级审查责任制,重大疑难案件由院检委会集体审查把关,切实做到所办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结果合法无误,不错不漏、不枉不纵。同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驻所检察联络工作,对羁押期限届满无正当理由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予以监督纠正,对因经济困难等其他原因没有聘请律师的,积极帮助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救助,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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