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吴云)汉台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阶段,针对查摆出的出庭支持公诉能力不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聚焦公诉理念、公诉能力、公诉品质的提升,狠抓出庭公诉技能培训。
一是在提升公诉理念上下功夫。深刻领会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人权保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落实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等有关司法理念、公诉理念的新要求新精神,充分认识提高出庭公诉水平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出庭能力建设作为公务业务建设的头等大事,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公诉工作规范化水平,牢牢把握新时期公诉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在提升公诉能力上下功夫。通过组织跟庭考察和庭审完集中讨论,总结汇总出了庭前准备不充分、庭审重点不突出、庭审针对性不强、对被告人翻供等突发情况应对不足等问题,深入细致地梳理了公诉人在不同庭审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应对策略和解决途径。
三是在提升公诉品质上下功夫。对照我院当前撰写起诉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强化公诉书面语言的规范运用。针对公诉人庭审用语有时不规范,偶尔会使用日常用语、口头语等问题,从出庭语言的功能、作用出发,围绕庭审讯问、询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及答辩意见等环节,着力强化出庭语言的规范运用。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