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刘竹玉)近年来,略阳县检察院不断加强不捕案件释法说理工作,增进了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复议复核,同时降低了案件当事人因不服不捕决定而申诉上访,取得明显成效。
一、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进行说理。该院注意从犯罪构成四要件上进行分析说理,重点分析案件所欠缺的构成要件,认真审查构成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方面,全面详细阐述理由,与侦查机关达成一致认识。
二、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案件进行说理。案件承办人员主要从证据三性上进行审查,注重从证据链条的完毕性、严密性上进行分析说理,证明犯罪的证据链必须完毕严密,在全面审查证据后,重点阐述案件中哪些事实不清,哪些证据不足,还有哪些待证的问题等。此外,在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向公安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建议其继续侦查取证,补充证据达到逮捕条件的重新提请批捕,真正发挥不捕案件的说理性和实效性。
三、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案件进行说理。该院承办人员主要从法律依据和刑事政策上进行说理。重点阐述具备的依法从轻、减轻的情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并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法定理由,结合法理与清理的关系重点阐述理由,让人信服。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