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李志创)日前,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推行了自动轮案制度,打破原来单纯手动分案的做法,从案件“入口”着手,拓宽监督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
该院各部门通力协作,结合实际情况,共同规范配置了轮案规则,规定本院受理的案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分流功能直接分配到具体办案人员。在轮案过程中,案管部门充分发挥主导、枢纽作用,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承办人名单,制定轮案次序,随机、轮流分配案件。在严格执行自动轮案的同时,实行书面登记备案制度。针对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换承办人的案件,进行书面登记备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统一由案管部门进行变更承办人的操作。此外,定期制作案件调整清单,发现问题,适时会同办案部门协商修正调整轮案规则,对检察业务开展全程、动态监督,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
通过改变原来手动分案的方式,不仅减少了业务部门内勤确认承办人的环节,保证了案件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又方便对案件实时监督,使执法规范化又向前迈进一大步。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