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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院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展民事申诉宣传活动
2015-08-27 14:49:30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徐静)针对新的《民事诉讼法》设置了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必须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为前置条件等新变化。日前,岐山县院结合“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丰富宣传载体,与县电视台联合举办民事申诉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近年来,该院在走访群众时得知,基层群众对法律尤其是新民诉法及民行检察知识知之甚少,导致合法权益不能通过法律渠道及时有效的救助和维护,而是采取盲目极端的上访途径进行缠诉缠访。该院还了解到,收听收看地方广播电视是广大老百姓每天了解全县新变化、新动态的唯一途径。于是,该院积极和县广播电视台协商,共同开设民事检察普法栏目,每天晚上7:45《岐山新闻》结束后,播放一期15分钟的民事申诉知识节目。该栏目结合全市典型民事申诉案例,以案说法,使广大老百姓通过身边的人和事,以讲故事、采访互动形式受到法律知识教育,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同时,在每晚电视黄金剧场时段,再以字幕形式游飞两次民行检察知识。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申诉条件、申诉咨询电话等用一句话概括,通俗易懂方便了群众申诉。

该院这一做法不仅使广大群众对民行工作有初步的了解,而且知道了维权的途径,掌握了申诉新条件,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方面的新变化。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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