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郑娟)今年以来,南郑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同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项目优质、资金安全、人员廉洁保驾护航。
一是帮助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发生。协助项目业主制定《廉洁合同书》,与《质量责任合同书》、《安全责任合同书》一起签订;在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机构选定、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资金拨付和使用等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活动,要求项目业主及时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书面告知;对居于廉政风险点的工作人员适时进行约谈,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加强联系配合,深化检企联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预防情况分析会,对预防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职务犯罪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共同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共同探讨,提出预防对策,及时消除和减少诱发职务犯罪因素。
三是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专题授课或座谈讨论的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职务犯罪预防知识;在项目建设现场制作警示教育展板,发放预防宣传手册,设立检察机关工作咨询台,公布咨询服务热线和举报电话,受理咨询和举报;组织项目建设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宣传专项预防的重要意义。
四是提供法律服务,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电话告知、书面告知等形式,迅速、准确的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主动走进项目建设工地,开展送法活动,及时解答参建人员在施工、管理、劳务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开展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预警通报,提醒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工作,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制定具体、可行的预防措施。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