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张璐)近年来,南郑县检察院在开展公诉工作中,以“转”、“落”、“延”三字法为工作思路,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执法办案效果。
一是“转”观念,亲情执法。该院要求干警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全面贯彻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信心、热心、耐心、诚心、公心的“五心”执法思维,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办案,减少社会矛盾的“源点”,阻却社会矛盾“燃点”。如该院在办理邓某某等四名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时,针对四名被告人均为90后的情况,公诉人从挽救教育角度出发,积极找到被告人亲属共同讨论四名孩子的教育感化方法,并耐心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同时结合犯罪情节较轻的具体案情,依法提出了拘役刑的量刑建议。亲情执法深深感化了四名被告人,庭审中四人声泪俱下,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二是“落”政策,宽严相济。该院在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消除犯罪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是“延”职能,注重犯罪预防。该院在办理公诉案件的同时,积极延伸公诉触角,将公诉职能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犯罪预防方面延伸,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入社区、到基层”活动,积极宣传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学法、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