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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如何释放:一场父与子的对决
2015-09-11 10:37:55 来源:新西部

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张峰)今天是9月10日,是国家第三十一个教师节,但是对于小罗来说,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他刑满释放的日子。

小罗,陕西镇巴县人,1998年出生,因隐瞒犯罪所得被判处九个月有期徒刑。因先前一直在镇巴县看守所羁押,待法院判决宣布时,实际服刑期限不足三个月,因此一直在镇巴县看守执行剩余的刑期。按照镇巴县看守所对于服刑期满的在押人员,一般都是在服刑期满的当天早上8点准时释放。当然,小罗的也应该就是在9月10日早上被释放。

可是就在昨天,也就是9月9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小胡接到一个电话,并使小胡开始犯了难。来电话的是罗某,也就是小罗的父亲。罗某打电话说,他现在住在汉中,他明天早上赶第一趟班车过镇巴,也就是在小罗刑满释放时,自己作为父亲,亲自接小罗出所,麻烦小胡与看守所联系一下,能否等他来镇巴看守所时,再将小罗释放出所。

待小胡监区在巡视道上例行巡视时,小罗透过风场铁网向小胡说:“检察官叔叔,明天是我刑满释放的日子,能不能联系看守所干警,把我按照正常时间进行释放,我不想见到我爸爸。”

本来时间父子可以重新团聚的好事,可是父子之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对决?

对于这样的事情,小胡也是驻所以来,第一次遇见的事情。怎么办?

于是,小胡带上工作牌,邀请从事检察工作多年的老孟一同走进监区。在看守所干警的协助下,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谈话,小胡与老孟终于打开了小罗的心扉:

原来,小罗的父亲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住在镇巴县偏僻的小山村。小罗之前一直在镇巴县某个乡镇上上学,学习成绩还一直不错,后来由于自己交友不慎,在自己朋友张某盗窃别人财务的时候,自己出于“哥们义气”,待公安机关侦查张某案件时,自己为张某隐瞒盗窃来的财务,经司法机关追查,小罗连同张某一起被追究刑事责任。小罗虽是家里的独生子,但是一直勤劳朴素,父亲罗某为供小罗上学,自己在汉中当搬运工、捡破烂维持家里的生计以及小罗的上学费用。父亲罗某一直对小罗充满热切的期待,期待小罗将来能够考上好的大学。可是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小罗被追究刑事责任,坐过“牢”,小罗觉得自己对不起自己父亲,更无颜再见到父亲。所以他想自己能够按照看守所规定出去,待自己父亲来接他之前,他想出去自己打工,自己独立生活。

在小胡与老孟的劝导下,同时向小罗讲到,对于未成年人的每一个刑事诉讼环节和刑事执行环节都应当由他的法定监护人在场。小罗1998年出生,按照法律应在刑满释放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罗某在场。通过这样的讲解,小罗算是勉强的接受了。

9月10日上午10点,一位50多岁的中年人,背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来到了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表明其是小罗的父亲的时候,驻所检察干警通知镇巴县看守所,在其协助下,小罗脱下了囚服,走出了看守所。

罗某看到自己的儿子,小罗走出看守所,满眼夺眶而出,紧紧的抱着儿子,无语抽泣,稍刻,他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两个热腾腾的煮鸡蛋,因为这是小罗在家里做喜欢吃的煮鸡蛋。小罗终于在嘴里喊出了“爸爸……”

看着父子情重新温和在一起,在场的每一位干警都被这个场景给感化了。同时,罗某坚定的给小罗说:“你以后还是爸爸的好儿子,回来之后,我们继续上学去……”再大的错误,此时在父母的心中都显得是如此的渺小,甚至不足为提,真心的祝愿小罗将来重新生活,梦想成真。

(编辑 常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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