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马莉)近日,蓝田检察院反贪局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高检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介入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规定》。
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引导办案取证机制是该院反贪局一直坚持的一项工作举措,今年该局办理的县消防队原队长李某特大贪污、受贿案,公诉部门就开展了提前介入工作,公诉办案干警对案件证据的固定、完善及案件事实的认定提出了指导意见,提高了侦查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此次高检院出台的规定使该局长期以来开展的提前介入工作有了制度保障。该规定对提前介入的程序、工作方式及侦查部门如何进行配合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并规定对介入侦查中发现的违法侦查活动应及时纠正,细化了提前介入的各个环节,加强了执法办案的监督和制约力度,更加有效的保障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蓝田检察院反贪局将以高检院下发的规定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使该规定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发挥最大作用,切实提升反贪案件质量,促使该院反贪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