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刘双)近年来,南郑县检察院侦监部门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十二字方针”不断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成效显著。
“变理念”。提高认识,转变监督理念。对以往办案中存在的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等问题进行认真反思,从监督理念上实现了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的转变,树立了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办案理念。
“严把关”。严格把关,加大监督力度。实行审查逮捕案件“每案必提”,着重审查是否具有遗漏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存在。将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法、取证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证据的内容以及法律文书是否合法作为审查重点,促进侦查机关执法规范化。
“全体系”。跟踪审查,健全监督体系。实行审查逮捕案件全程监督,对已经批准逮捕的案件,及时掌握侦查机关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撤案、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况;对因负案在逃、批捕在逃等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定期与侦查机关交换信息,督促侦查机关加大抓捕力度;对作出不批捕决定的案件,监督执行机关及时释放被拘留人或变更强制措施。
“拓渠道”。强化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在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联系点”延伸监督触角,将检察监督职能推向基层,挖掘监督线索;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规范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开展对未报捕案件的侦查监督全覆盖和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行为,确保监督效果。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