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李斐)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扶风县检察院近日引进了条形码扫描仪、生成器、高分辨率证据采集相机、防磁柜等设备,对涉案款物的入库出库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实现对涉案财物的信息化监管,不断深化“科技强检”工作。
一是条形码给涉案财物贴上“身份证”。案管办收到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后,使用条形码扫描仪对每一件物品进行扫描,形成一串条码后粘贴到专用的物证袋上,并将号码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一件物品对应一串条码,这样每一件涉案款物都被贴上了“身份证”,有了这张独一无二的“身份证”便实现了“一物一号”。需要进行涉案财物查找时,案管部门通过编号就能快速查找到物件的涉案内容、存放位置等详细信息。
二是照相机给涉案财物拍摄“大头贴”。陕西省院向基层检察院案管办配发了证据采集设备,涉案财物保管员对照随案物品移送清单,对涉案财物进行审查、核对、清点后,使用高分辨率佳能5D相机,根据所移送物品的特征从多角度进行拍摄,每件物品都有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大头贴”。保管员登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电子照片依次上传至对应的涉案财物,充分保证了物证的安全性和唯一性。
三是专业环境让涉案财物住进“安全屋”。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具有多样性、复杂性,为了满足不同物品的保管要求,物证的保管装备主要有防磁柜、保险柜、密码柜、置物架等,所有物品分区分类保管,真正做到专柜专用、高效安全。同时,保管区还配备了实时监控设备,室内360度无死角监控网,室外法警大队通过监控系统全天候监管,提高涉案财物管理的安全性,形成全流程高效无缝管理的“安全屋”。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