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马燕)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对2014年以来所办理的76起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在近日组织召开的全院案件评查评议会上,由案件评查人对所评查案件进行了逐案汇报,其他人员进行了点评,取得较好效果。
此次案件评查活动从今年7月开始9月中旬结束,由本院助检员以上具有法律职务的检察人员担任评查人,利用两个多月时对这76起属于自侦案件、公诉案件、侦查监督案件、民事行政等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交叉评查。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评查办法》、《千阳县案件评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全面评查,采取书面审查案卷材料、提交评查报告反馈、会议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案卷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
在评查汇报交流会上,评查人逐一汇报了自己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会评查人员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案管办及时向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反馈评查结果,并督促承办人予以改进。同时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的分析认真研究,要求各部门以及承办人有针对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精品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今后所办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文书填写、卷宗装订规范,实现案件评查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实现规范司法。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