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马婷)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公诉人出庭办案水平和指控犯罪能力。2015年9月10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在宝塔区法院组织举办“观摩庭”活动,延安市宝塔区公诉科全体人员、区检察院部分人民监督员应邀观庭。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华伟、公诉科二科长贾晓龙临场观摩指导。
此次“观摩庭”活动共分为庭前预备、庭审观摩和庭后评议三个阶段。在庭前预备阶段,宝塔区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检察院公诉科专门制定了《公诉案件庭审观摩活动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精选案例、精细预案,为确保此次“观摩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庭审过程中,围绕被告人段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控辩双方展开辩论,区院公诉人员声音洪亮、用语规范、讯问明晰、举证充分、有理有节、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应变能力。在随后召开的庭审评议会上,与会人员对庭审中公诉人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区院公诉人员庭前准备充分,观摩庭案件选材好、辨点突出、起诉书制作规范、用语准确、举证、质证阶段能把握要害,找准关键所在,答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针对公诉人存在的不足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检察院公诉部门“观摩庭”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公诉人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也为展示区检察院公诉人的素质、形象提供了一个窗口。同时,区检察院加强对公诉人的锻炼、培养,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高素质的公诉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