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吴忠伟)永寿检察院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为契机,通过“五个强化”提升规范化执法能力和水平。
强化学习培训。该县检察院采取科室集中学、自学、办案实践中学等多种形式,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各科室业务,每个人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执法基本规范和准则,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着力解决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筑牢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根基,提升公诉人规范化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制度建设。该院完善受案分流、案件审查、讯(询)问、案件汇报、出庭公诉、判决裁定审查、公诉人行为规范等公诉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每个执法行为都规范有序。同时,细化办案制度,从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执法细节等入手,做到事事有规范、处处有规章,实现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
强化流程监管。该院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发挥信息化优势,加强网上案件监督,狠抓流程监管,督促规范执法。所有案件网上统一分案、统一送案、统一填录、统一流转,所有法律文书网上制作,所有办案流程网上监督,所有涉案物品统一管理。对所有在办案件程序、时限、法律文书等执法活动实施全程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和纠正,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和徇私枉法。
强化案件评查。该院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以自检自查、抽样评查、交叉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办结案件的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卷宗装订等进行全面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在办案中改进,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目的。
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落实“谁承办、谁决定、谁负责”,把执法规范化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畴。坚持正确引导,确立评价和激励机制,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对执法行为规范、被评定为“优秀”案件的承办人,评先评优时予以倾斜,提高公诉人执法规范化的积极性。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范执法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相应的纪律规定进行处分。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