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张峰)近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驻所检察干警们将金色的牌匾心怀敬意的悬挂于检察室门前。
一直以来,该院监所检察科驻看守所检察干警坚持每天深入看守所,严格查清看守所在押人员的进出情况及留所服刑人员、监外服刑人员等帐表登记造册工作,实行刑事诉讼期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超期羁押提前告知和催办制度,对将要超期的案件通报给办案单位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这些措施的实行保证了该县看守所无超期羁押现象发生。
同时,针对监管场所及发案单位存在的各类问题依法发出相应的检察建议,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始终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微核心,安放检察信箱、设立检察官约谈室、对新入所人员的告知、看守所械具的使用及在押人员生活卫生经费的使用情况的检查、在押人员被抓获时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的追退等。此外,对发生在监管场所的失职、渎职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侦查,用科技构建监控网络,确保对看守所的无缝监督。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