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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洩湖中心卫生院随意焚烧医疗废弃物
2015-10-09 11:10:20 来源:陕西村官网

医疗废物其实大大有别于普通生活垃圾,对人体的健康影响也是极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漏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然而,在蓝田县洩湖卫生院,这些规定形同虚设,医疗废弃物混放在生活垃圾堆里,大量焚烧造成环境污染。

近日,有群众反映,蓝田县洩湖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严重,影响患者和周围居民的身心健康。进入洩湖卫生院的后院,在厕所的旁边便是医院的垃圾处理台,分不清的是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竟然混合在一块还冒着一丝丝青烟正在焚烧。

随后,本网工作人员找到了值班领导胡副院长说明情况。他表示,这是一位年龄大点的负责院内卫生的清洁工所为。愿管理部门能严格监督并加强培训提高医护单位人员素质,莫让少数人的违规寒了患者的心。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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