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杨德明)近日,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对执法办案监督的实施意见》,强化“三类监督”,以此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推进规范执法工作科学发展。
《意见》从强化办案质量监督、强化司法的细节监督、强化司法外部监督等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在强化办案质量监督方面。该院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使质量评查和执法办案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日常评查、专项评查、个案评查等形式,紧盯评查中存在的不规范司法问题,一件一件抓整改落实。同时,把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记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注重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应用,把督促整改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抓手。在强化执法细节监督方面,该院按照《意见》的要求,先后制定了《关于实行网上办案的实施意见》、《案件办理流程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扎实开展办案流程监管,重点对案件办理的时间节点和流转程序进行监督,确保办案程序规范。依据《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强调法律文书适用规范统一,重点对审讯笔录、终结性法律文书、送达回证等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质量进行监督。在强化执法外部监督方面。该院已探索开展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财产扣押、搜查等活动进行监督。同时还扎实开展司法公开工作,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将起诉书、重大案件信息进行公开,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对办案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律师回访工作,从不同层面了解干警规范执法程度,进一步改进工作。
据了解,该意见实施后,进一步规范了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对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起了很好效果,同时,当地党委、人大以及案件当事人都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编辑 常丹)